廖大林

联系我们

姓名:廖大林
手机:13761162021
邮箱:liaodalin@foxmail.com
证号:13101201510360399
律所:北京盈科(上海)律师事务所
地址:上海市静安区江场三路181号盈科律师大厦

首页: 律师文集 > 无罪辩护> 正文

无罪辩护

如何为被告人做无罪辩护


来源:上海知名刑事律师 网址:http://www.zmxsshlaw.com/ 时间:2014/8/18 16:13:59

  为被告人做无罪辩护,应主要从以下方面进行:  (一)控诉方指控的证据不足,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;  (二)控诉方或辩护方提供的证据,能证明属于下述情况,依据法律应当认定被告人无罪的:  1、被告人行为情节显著轻微,危害不大,不认为是犯罪;  2、被告人行为系合法行为;  3、被告人没有实施控诉方指控的犯罪行为;  (三)其它依法认定被告人无罪的情况。

  更多刑事诉讼法知识,请进入刑事诉讼法首页

电话联系

  • 13761162021